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教职工及家属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1年08月01日 09:08  国学院    0    收藏

关于做好教职工及家属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科院疫防办〔2021〕2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排查掌握教职工及家属情况,现就做好教职工及家属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疫情信息上报数据核查和健康打卡督促等工作。各单位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QQ邮箱等信息报人事处汇总,以便联系工作。若有人员更换,及时报人事处备案。

二、恢复教职工健康打卡制度。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所有人员从8月2日起务必在每天10点钟之前到《完美校园》进行健康打卡(从手机“应用市场”中搜索注册,已注册的不用重新注册)。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监控督促;若发现本单位人员信息错误,请及时告知人事处。人事处负责全校教职工健康打卡监控和统计汇报工作。

三、恢复“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在《湘科院新冠肺炎疫情日报告专用群》微信群中报告本单位人员及家属涉疫特殊情况,包括本单位人员及家属出现健康问题的情况、出永情况、回校情况等,以便相关职能部门掌握和运用。

四、做好出永人员审批和监测工作。根据相关通知要求,从即日起,教职工非必要不离永,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省或前往涉疫相关地区的人员须向所在单位履行报批手续,各单位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核外出原因和地点,严把外出审批关。出省人员审批备案在各单位,但须在微信专用群里报告。离永人员须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附件:湖南科技学院教职工疫情期间出省或涉疫地区申请表

                                        人事处

                                    2021年7月31日

附件:

湖南科技学院教职工疫情期间出省或涉疫地区申请表

姓 名


所在单位(学院)


外出缘由


外出地点


是否为中高风险区或涉疫地区


外出起止时间


联系电话


单位意见


说明: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外出。申请人外出前一天,单位要在《湘科院新冠肺炎疫情日报告专用群》微信群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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